学校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怎么办如下:
1、联系学校,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并领取档案遗失证明。
2、按照学校指导,填写一份补办档案的申请书,让老师签字盖章,提交给学校档案管理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将学籍档案中比较重要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体检报告等信息补办齐全,再放到档案里面封口处理。
4、补办完个人档案之后,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进行处理。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