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6岁以下的小孩子一定是判给孩子妈妈的多吗

朋友和他老婆闹离婚,他老婆已经在外面有了男人,刚开始女方提出不要孩子,只要孩子车子,现在为了要更多钱,提出来要抢孩子,朋友说之前自己去捉奸什么的证据他说法律上不承认,国内法律6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判给妈妈的,他很无助,有什么方法可以帮他妈?朋友非常疼爱他的孩子,孩子基本也和奶奶比较亲,平时也都在男方家居多,闹离婚后也都在男方这边,女方不闻不问,直到最近女方突然跑到孩子幼儿园,当老师面假装打给男方,说男方同意孩子被带走,其实电话根本一通马上就挂了,孩子第二天回来后就一直哭,在幼儿园午睡哭,半夜也哭,朋友说钱什么的他不心疼,虽然就这么给女的要去嫁别人不舒服,但只要孩子能跟他他就无所谓了,只是现在他很担心孩子也要不过,有大侠能提供点帮助吗?万分感谢

2周岁的孩子才是给妈妈哦。超过两周岁,是看哪方对孩子有利哦。如果她这么看重钱的话,恐怕是担心,孩子归男方,她需要支付抚养费。可以建议你朋友喝她商量,如果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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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对方在这段关系里面做了什么事情导致了什么结果,作为孩子都是无辜的。最好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这个问题,闹到法院,我想对于孩子的心灵都是巨大的创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1
首先是两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看看怎样对孩子最有利:若是协商不成,你可以搜集一些平时女方对孩子没有尽到母亲义务和责任的证据或证人,这样在法律途径上你胜诉的机会就比较大了。
第3个回答  2012-12-11
我们这里也有个离婚的情况和你这差不多,不过人家不知怎么孩子判给了男方。不过我个人认为还是孩子自己选择好。最后别给孩子早成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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