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满七十年之后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动续期,对于其他性质下的土地到期后如何处理并没做详细的规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审批之后交纳一定的费用续期。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的三维空间,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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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4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但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
在您购买房屋的时候,房屋的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了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从开发商拿到土地进行开发的时候,这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已经开始在计算时间了。
当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1、若是政府不想收回这块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您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
2、若是政府想收回您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您的房屋就行了。一般会异地为您重建的,所以您完全不用担心这个70年的时间。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4
看国家对你的房产所在土地是否有安排,如果没有可以继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有新安排凭房产证进行拆迁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12-10
现在在中国,还有房子能等到满70年的吗?我也有个疑问,比如说你买的房子住了30年,要拆迁,那么重新分的房子产权依然是70年呢,还是40年呢
第3个回答  2012-12-10
中国的房地产78年改革开放才开始的,真正的是从83年开始,最初产权是50年的,后来统一改为70年,所以至今70年以后的产权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阐述,但是现在大家猜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房子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下,稍微补一些房价,我们可以继续使用房子。另一种是房子不能继续使用了,由政府把我们统一安置到其它保障性住房里,我们只出少部分钱;总之不用担心没有但房子80%以上都是商品房,不会无条件全部收回的,这样大家不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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