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业主会有一份吗

问下大家,我按揭买的房,房产商说的是3分合同,银行一份,房产商一份,我拿一份,后来FCS说要办房产证,就把我的一份给收走了,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只是还没拿给我,但告诉我说合同不会拿给我了,最多给一份复印件,这个合同到底有几份,该那几方持有,请告诉我,我是2011年收的房子

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补充协议:

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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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再则,当下大多数地方是实行网签合同。所以在制作合同时,很容易做足够份数的合同。即便一时疏忽少做了几份,也容易补上——开发商打印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就完了。没有技术难处。
另外,有人认为拿到了产权证,购房合同就没用了。这是个短视的想法。眼下用不着不意味着永远用不着。至少在上海卖出房屋时,税务机关要求卖出方提供当初购房时的原合同、契税单、发票(要求提供其中的两样原件)。若你少了两样,怎办?还如,有的单位给个人发购房补贴,也要先查验购房合同原件的。
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预售合同一式6份(买卖双方、银行、合同预告登记、交契税、产权登记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办公证,还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预告登记,可以比预售少一本。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6
我是贷款买的,有四份,一份给了公积金,另外三份给开发商,走了几个程序后,自己手里还有一份。先办理公证,不管是个人自己还是成家的,都要公证。然后就回到开发商那里交材料。
具体如何办理,每个开发商都不同,不是完全一样的程序。因此如果像你这样房产证已经到手了,就没事了。如果不放心,就复印一份回来吧。毕竟你都走完手续了。
第3个回答  2013-07-06
正常来说就是三份,但只要房产证办理出来,房屋买卖合同就没有用了,无需担心。
第4个回答  2013-07-07
购房合同是在房产证没办理妥当的时间,由开发商和购房业主签订的,一般一说房产证发放了,购房合同就由房产部门备案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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