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支一扶待遇

我准备去湖北武汉洪山区支医,请问待遇如何?

湖北三支一扶待遇政策:
1.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并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
2.服务期满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助自主择业。今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可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社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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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8
在岗待遇   
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按月发放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下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第2个回答  2013-07-07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公务员招录优惠:地 (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服务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 (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 (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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