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联
苏联是最早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赠与的大熊猫的国家。共有两次,1957年,平平被作为国礼赠送给苏联;1959年,安安作为其配偶也被赠送给苏联
二,朝鲜
在1965年至1980年间先后获赠5只大熊猫
三,美国
1972年4月,中国赠送大熊猫兴兴和玲玲到达美国首都华盛顿
四,英国
1974年4月,1对白犀作为交换,“佳佳”和“晶晶”送给英国
五,法国
1973年12月赠送“燕燕”和“黎黎”给法国文森动物园
六,德国
1980年大熊猫“宝宝”,“天天”被赠送给联邦德国
七,日本
1972年9月25日,田中角荣和大平正芳率日本政府代表团到北京同中国举行两国建交谈判。两国签署共同声明后,毛主席和周总理答应将宝兴大熊猫“兰兰”和“康康”赠送给日本人民。
1980年和1982年分别赠送“欢欢”和“飞飞”给日本上野动物园
八,西班牙
1978年9月,一对大猩猩作为交换,“邵邵”和“强强”赠给西班牙
九,墨西哥
1975年9月,中美貘、加勒比海牛、无毛狗作为交换,“迎迎”和“贝贝”送给墨西哥
扩展资料:
一,熊猫外交
从1957年到1982年的26年间,中国一共赠送给9个国家23只大熊猫。是中国在向境外赠送或租借大熊猫借以增进友好关系的外交方式。建国60余年来无数熊猫为国远赴海外成为“熊猫外交”不可或缺的一环。
1984年,我国启动了著名的“熊猫租借”方案,以十年为期向国外租借大熊猫,而承租的动物园需每年支付100万美元租借费,如果熊猫在租借期间生下幼崽,则每年租金增加60万美元,幼崽2年后必须归还中国
二,“外交”熊猫之最
1,墨西哥的“迎迎”和“贝贝”:海外繁育能力最强的熊猫“夫妇”之一
2,德国的“宝宝” :“桃花缘”最差
3,日本的“香香”:“最能赚钱”的代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熊猫外交
我国把大熊猫送给苏联、朝鲜、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及墨西哥。
从1950年代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续采取政治性赠送的方式进行“熊猫外交”,中国以政府和人民的名义将大熊猫作为国礼赠与那些与中国保持良好外交关系和中国希望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先后有苏联、朝鲜、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及墨西哥等九个国家接受过中国赠与的24只大熊猫。
扩展资料:
美国租界熊猫协议:
1、美国每年向中国支付50万美元,其中70%用于保护中国大熊猫,20%用于卧龙中国大熊猫保护和研究中心,10%用于支付基本费用。
2、租借的熊猫属于中国,同样它们的后代也是如此。租借的熊猫在国外有任何后代,必须在四岁之前回中国。
3、美国必须为年满180天的每只熊猫购买一百万美元的熊猫人寿保险,中国是唯一的受益方。
4、如果熊猫因为美国的不当行为而死亡,并且熊猫超过18个月大,美国就必须向中国支付80万美元。
5、该协议明确禁止进行熊猫克隆研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熊猫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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