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级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公安机关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及其他信息.

假若经110出警后,未发现违法事实。我能以举报人诬陷为理由查看举报人信息吗?

  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令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令)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5号令)
  第四十九条 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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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7
不可以,找关系就不一样啦,在我国关系大于法理追问

假若经110出警后,未发现违法事实。我能以举报人诬陷为理由查看举报人信息吗?谁能详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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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7-16
既然是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你怎么能知道举报人是谁呢?又怎么去举报他呢?这个问题怎么处理是就公安部门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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