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开的饭店与他人的饭店在同一个县城,他人这个饭店名称使用了某个大城市一个连锁饭店的注册商标(授权的),最近我也向这个大城市的连锁饭店提出申请,这个连锁饭店也同意给我授权使用这个商标注册饭店名。请问下一步我到工商局注册时有没有对这两个饭店距离的限制
请问商标法在商标授权使用方面有没有对这种两个饭店的实际距离进行明文规定
这个绝对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