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工作到年底会有年假,那离职的员工年假应该怎样计算呢?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企业对于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一般都是企业给几天假就放几天假。事实上员工年休假的天数不是公司主观决定的,而是有一套特定的计算方式。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年休假的计算方式。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1、离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该劳动者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照劳动者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如:公司制度可以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
二、年休假的享受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三、年休假的计算周期和休假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制度可规定,每一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年休假计算周期,当年年休假当年一次性或分期休完,不可跨年度累计计算,休假时间和次数由公司决定,员工的申请可以作为公司决定的参考。带薪年休假于每年12月31日清零,从下年度1月1日起重新计算,未休完、并且未转移跨年度休假、也未申请放弃年休假的,未休完的年休假将于当年度计发加班费。若有特殊情况,员工可书面申请跨年度休年休假,但最迟应于下一年度的春节前全部休完。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愿意休年休假的,可书面提出申请,且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关于离职员工年假计算方法的相关资料,离职员工年假的计算方式都是在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的。各企业也会按照相关法律制定符合实际的年休假制度。相信大家对年休假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公司的制度来具体算一下自己的年休假是否符合标准。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