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数局是做什么工作的

如题所述

政数局即是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一个全新设立的机构,将承担政务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职责。

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及产权出让交易代理活动有关制度;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县政务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对开展行政审比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过程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及代理的招投标监管,推行阳光交易、规范管理;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专家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对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及代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四)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协调做好县、乡镇、村(社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和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并负责网络管理、网络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五)负责协调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介代理机构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管理,为中介机构实体入驻或挂牌入驻提供平台服务。

(六)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并承担城乡统筹、农村产权交易协调管理相关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丘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会务、财务、人事、宣传、安全、保密、档案、印章、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州、县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督促落实及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事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及有关配套文件,受理和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和听证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协助督查、监察部门处理涉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纪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干部教育、业务培训和党建、思想政治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县级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投资项目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审批、集中服务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调整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负责对管辖权不明确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召开协调会议,按上级要求确定牵头及协办单位进行联合办理、限时办结;负责全县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统计全县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并按时上报州、县相关部门,向涉及部门进行通报并依法公开;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技术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负责基层服务型党建平台、并联审批和网上集中审批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推进州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务集中网上办理、集中服务;负责对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监察数据的提取和使用;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提供政务信息查询等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做好网络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交易市场和招投标监督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驻场监管工作,接受行政监察部门委托,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负责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进场交易项目(集中代理项目除外)有关投诉和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负责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评价;负责对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有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县综合评标专家库各行业专家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做好招标投标及集中代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定、办法,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机构进行业务进行监督,受理对县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未进场交易项目及集中代理项目有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县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职责。

城乡统筹服务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和县有关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县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与省、州及县级各部门衔接、协调“农转城”工作;负责全县“农转城”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情况的政策咨询,统计信息分析、反馈及项目推荐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乡(镇)、村(社)、金融机构、中介、评估机构拓展交易平台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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