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分房是户主说了算还是土地证持有人说了算?

家中老人过世,子女有女儿和儿子。没有留下遗嘱,户主现在改为儿子,可是土地证上的名字是老人!女儿户口是前几年才迁进来的,且以前分过其他房子,常年居住在其他房子中。请问拆迁是怎么分的??人死后土地证的名字可以改吗?常年不居住在私房,可户口在能分房吗?谢谢
回答更本答非所问,我想知道老人去世后土地证名字如何更改?户口簿上的户主与土地证上的户主有什么区别?分房时女儿和儿子按照现状法律上应该怎样分配?谢谢

这个问题涉及遗产分割。老人死后其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继承,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论是否居住在同一处都有继承的权利,至于女儿和儿子如何分配这要看实际情况,看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在分配时多分或少分。户口簿上的户主是公安行政户籍管理登记,为方便区分其他家庭成员与户口簿户主的关系,而设定的,并不是权利的主体;土地证上的户主(权利人)是土地权利人的登记,它表明该幅土地上的权利人,是权利证书。老人去逝后,土地证名字的更改各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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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5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拆迁补偿实践中,应该是根据这个房子的户口的人数,根据户头进行评分,当然也有只给户主一个的情况。

具体跟当地律师面谈最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16
土地证上有详细信息,行政部门会根据办证时的卷内资料确定是否能更改权属。关键还要看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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