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是什么单位

住建局是什么单位

住建局,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住建局主要职能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具体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我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材料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以及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我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城市建设资金;收取和管理市区城市建设有关规费。 

(三)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以及建设市场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负责市区建设工程扩建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核准,指导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工程交易、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监理以及研究制订相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安全保卫设施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承办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建材市场;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推广应用。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科技项目的研究、科研成果的转化、新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和应用。


(九)负责城市工程建设、建筑材料、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地下水资源等监察执法工作,依法审理各县(市、区)建设案件的行政复议,研究、制定、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系列职称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勘察设计行业、建设工程中介机构、公用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查或申报;负责建设行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


(十一)负责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人武双拥、保卫等项工作。


(十二)管理市区建设档案,指导各县(市、区)建设档案工作。


(十三)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保护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职能;承担城区涵闸、河道管理和防汛排涝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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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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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08
我家天花漏水,是楼上厕所坏了,可又不维修,物业也找他们谈话了还说维修费谁岀,不讲道理,请求住建局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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