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办理居住证都要有什么材料在可以

如题所述

办理条件
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在学校连续就读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在海口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海口市户籍公民,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填写《海南省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已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凭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3)、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民警受理,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整,确定居住登记信息无误后,完成居住证受理操作,向申请人签发《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信息上传至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2、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但未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凭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本规范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材料,向居住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居住证申领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民警受理,报值班领导审批后,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确定居住登记信息无误后,完成居住证受理操作,向申请人签发《居住证领取凭证》,并上传至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3、各分局办证中心和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办证人员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居住证;

4、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各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领取并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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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先去物业开居住证明,

    拿物业开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居委会登记居住,

    带着居住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白底近照去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办证人员收集材料后会给一张居住证申请表和一张海口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好后交给他们,最后他们会给一个回执并通知5个工作日后取证

1、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背景:

居住证连接了几个不同的时代。这头是从1984年开始实施的暂住证时代,那头是未来各地区人口均衡发展的时代。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

3、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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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29
办理居住证明的话,基本上各地需要的材料都差不多的,需要到所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如需帮助可以协助你操作。
第3个回答  2016-06-12
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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