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怎么证明

如题所述

行政事业单位只需要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企业的,根据地区要求有所不同,有的要求证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证明还有工资表;自谋职业需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开具证明。

      1、省考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报名开始月份(2019年省考为2019年3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3、基层工作经历常见误区
      (1)只有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工作才算是基层工作经历。 这是很多考生都会陷入的误区,并且因此断定自己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从而认为自己不能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在民营企业、社区组织等工作都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考生只要取得相关证明并且时长满足职位的年限要求,即可报考。
      (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必须要连续从事一项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山东公务员考试政策规定,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止到报名开始月份,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3)误认为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兼职或社会实践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4)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先报一下再说。 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或不符合相关年限要求,考生无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自然也无法进入后续的面试,因此考生一定要确保符合相关要求,且在资格复审时能够取得相关证明。如果考生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可在报名期间咨询相关公务员招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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