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媒体报道,河南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该管理办法当中,提出商转公贷款采取先还后贷方式予以办理。具体来说就是已经办理商贷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发放商转公贷款。
但办理商转公需洛阳市公积金贷款利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才可办理,贷款额度按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计算,申请额度不超出商贷剩余本金数额。
此类政策有助于减轻已申请商贷职工的还款压力,对于其中这部分职工购二套房的意愿是有一定帮助的,尤其是对于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而言,降低的还款压力极有可能转化为购房意愿,提升居民购房主动性。
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处于关键转型阶段房市价格极不稳定,有部分职工已出现无力还贷款的状况,有可能出现断贷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推出商转公政策,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增强职工还贷能力有极大帮助。
此政策大大降低了职工断贷的概率,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较大积极推动作用。
事实上在生活中不论把政策吹得有多天花乱坠,可如果对于降低职工压力毫无作用的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就有待验证。房贷商转公政策是否能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正面影响,同样还需要时间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