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出了拖着对双方都不利。出现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
1、事故重大复杂,需要反复做检验、鉴定、询问、调查等;
2、推迟事故认定的宣布有利于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缓解社会矛盾;
3、调解必须由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交警调解不是事故赔偿的必经程序;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压案现象严重;
5、案件办案交警争议较大,向上级事故处理部门或法制部门请示备案需要一个过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出现事故认定迟迟不出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种:
1、事故重大复杂,需要反复做检验、鉴定、询问、调查等;
2、事故认定办案交警已经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责任认定一旦宣布,将不利于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垫赔,推迟事故认定的宣布有利于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缓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