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归哪个部门管

我们4年前交钱买的房子,时至今日也没能拿到钥匙,当初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就更是一纸空文,除此以外,开发商还自立名目的乱收钱,有政府规定不许收的他收,有从来没有人收的他也收,只要是他说出来的钱,业主少交一分就没有钥匙可领,更难以理解的是,他的收费标准还很弹性,可高可低,没有理由......我想问一下有哪个部门可以管一下这事?老百姓太苦了

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2、根据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行政部门负责房地产发展水平和不同的行政部门或住房和建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扩展资料

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2)土地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发展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有产权保护的文件);

(4)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地政总署发出的商品房售卖(预售)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开发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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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9

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2个回答  2017-07-06
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同时做为房地产特殊的行业又受到住建部门的管理,依据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业务管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9

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同时做为房地产特殊的行业又受到住建部门的管理,依据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业务管理。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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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2
可以通过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逾期交房条款,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相关费用缴纳时,若未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可以拒绝支付。另外,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的方式逼迫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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