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人情往来要子女给吗

如题所述

往来的份子钱,就是一种人情往来,并不是债务,儿女是没有义务的。而且本来就是一种自愿的人情交往,在的时候你来我往,不在了,也没有要求强制还回去说法,又不是欠债还钱,提前约定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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