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属于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东南端。东南濒长江,与嘉鱼县、赤壁市及湖南省临湘市隔江相望;西傍洪湖与监利县接壤;北依东荆河与汉南区、仙桃市相邻。
扩展资料:
195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决定,建立洪湖县;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
洪湖全境历史上属于云梦泽东部的长江泛滥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缓倾斜,形成南北高、中间低、广阔而平坦的地貌,海拔大多在23~28米之间。最高点是螺山主峰,海拔60.48米;最低点是沙套湖底,海拔只有17.9米。洪湖市平均坡度约为0.3%,境内河渠纵横交织,湖泊星罗棋布。
洪湖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和湿润,夏热冬冷,降水集中于春夏,洪涝灾害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