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技术转让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购日方专利技术,需支付技术转让费,请问,是否缴纳相关税费,税率是多少

应该是免营业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也就是说你公司向国外支付技术转让费,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具体的程序是: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的最新规定,必须先到所属国税机关缴纳代扣的企业所得税,缴完税款后,带着双方签定的合同、对方开具的发票、缴税的税票和你企业的申请到国税局税源管理科开具证明,此证明一式三份,由国税局统一开具并编码,加盖“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专用章”后,由国税局自行留存一份,另两份分别到主管地税机关、外汇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含等值3万美元),不需开具证明,可直接到外汇银行汇款,但需要及时到国税局税源管理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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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 212
号)第一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
(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
1. 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 k8m理道财税咨询网
2.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
3.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
4.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比向境内转让多报送一份资料:即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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