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给工资吗

如题所述

休产假时公司里是没有工资的,社险办有补助,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

一、办理程序

1、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委托收款协议》,确保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所填报的《杭州市企业职工花名册》,即视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

2004年1月1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项目和标准作如下调整: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如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期限如下:

⑴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300元;

助娩产每人次2600元;

剖腹产每人次4300元;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流产每人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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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0

    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按基本工资发放,不包括各种奖金以及部分补贴。全发的那是一些事业单位或者政府机构,这些单位对这方面管理是很松的,只要你人缘关系不是很差,没人会来追究这些,况且发的是公家的钱,人家也不心疼。假如是私营企业,对这个就很在乎了,全部按最低标准发。
    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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