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弟弟对残疾姐姐是没有赡养的义务的。赡养一位残疾的姐姐,确实对婚姻有比较大的影响,比如影响夫妻关系,造成家庭负担等。
一、赡养义务
从法律上来讲的话,只要姐姐过了18岁,父母的义务就结束了。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是有抚养的义务的,反过来的话,由这些哥哥姐姐抚养长大的弟弟妹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的哥哥姐姐是有赡养的义务的。如果这位残疾的姐姐已经过了18岁的话,其他人没有赡养她的义务,但如果这位残疾的姐姐对弟弟本身有抚养的话,那么反过来弟弟就对残疾姐姐有赡养的义务。
二、道德上来说是有赡养的义务的
从人文道德上来讲的话,如果这位残疾的姐姐没有生活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那么弟弟对这位残疾的姐姐是有一些赡养的义务的,因为你们是血缘上的亲属,并且还很有可能你们是彼此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所以从人伦道德这个角度来讨论的话,你不能够对这位姐姐弃之不管。
三、对婚姻的影响
如果弟弟要结婚的话,再赡养一位残疾的姐姐,确实对婚姻会产生一些影响。比如弟弟每个月的收入除了要照顾自己的家庭之外,还要额外给一部分给到姐姐的生活。但是婚后的财产是共有制的,所以这部分的收入必须经过弟弟的媳妇的同意。因此赡养姐姐对婚姻或多或少有一些影响,那就是弟弟的媳妇有可能会觉得有这位姐姐是比较累赘的事情。我觉得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弟弟和自己的女朋友沟通好自己,每个月需要给姐姐多少钱的事情,相信女朋友也一定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