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01
垃圾处理费是社会服务费的一种,对于长春市普通居民来说,新的“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7元。同时,低保家庭可以免交新的“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相关法规,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因此,长春市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合法的,但具体是否合理,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收费政策是否公平等,这需要更多的数据和实际情况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