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理?如何理解真理?

如题所述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所谓正确反映,是指真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认识对客体本质和规律的符合、一致和接近。

真理的客观性指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中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但是真理的形式又是主观的,真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概念、推理等主观形式表达出来。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如马克思主义可以蕴藏在事物中,可以在被资本家压榨和剥削中感受到,可以在马原课本中阅读到。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在同一条件下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而不可能有多个。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性。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不完善的。

绝对性即真理的确定无疑,对事物的正确反映,人类认识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相对性即由于人类自身的局限,任何真理都只能是主观对客观事物近似正确即相对正确的反映。

如关于宇宙中的时空,物质运动一定有真理能够完全解释,正确反映,人类认识也在永恒不断的接近它。但是,由于人类对事物认识的广度和深度都是有限的,所以只能得到“近似真理”,如牛顿经典力学只适用于宏观低俗的物体,得到的结果还是近似。而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就是人类对宇宙规律的进一步更深层次的认识,但它们也是近似的,相对的,有局限性,需要不断完善发展。

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也没有别的标准。

从真理的本性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看,真理是一种认识,只能由实践检验,不能用一种认识检验另一种认识。

从实践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来看,实践能把一定的认识理论变成直接实在的现实,如果实践结果和认识相符合,就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判断一种认识是不是一种真理性认识,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确定。如马克思主义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随实践不断发展的学说。过去它经过实践的检验,未来也将不断接受实践检验,因此才体现其真理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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