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4月13日起报名
来自:甘肃考试网 点击:385 时间:2009年4月14日13:0
从市教育局传来消息,2009年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4月13日至4月17日间进行。根据规定,申报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者要具有兰州市户籍。今年的应届毕业生要分类认定,其中,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联合大学四校师范类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到学校统一认定。
符合条件方可申报
申报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具备兰州市户籍,具有有效身份证;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人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与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否则不予受理。
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对于在普通话测试中未取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人员,将另行安排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时还须携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证明及准考证。同时,所有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由各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到个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报;申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到市教育局申报。
非师范类需能力测试
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含电大、自考、夜大、函大、成人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要参加申报,均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在职教师中,非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已取得相应层次的初级教师职称的也免予测试。据了解,须测试的人员将由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说课、试讲等三种方式进行测试。
预备报名确定资格
据了解,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其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另行安排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要等到全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据介绍,今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正式申报时间为6月8日至11日。本次报名为预备报名,凡在本次报名中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即可正式申报教师资格的认定。届时,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所有测试成绩证明和合格证到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报者需要注意的是,交表时需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认定机构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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