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动写欠条,后报案说原告敲诈勒索,立案后之后撤销案件。申请调卷宗是不是就可以作为证据讨要欠款?

被告主动写欠条,后报案说原告敲诈勒索,公安局立案后之后撤销案件。原告现在上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现在被告仍然说原告敲诈勒索写的欠条。1、现在申请调公安局的卷宗是不是就可以作为证据原告不是敲诈勒索原告?2、法官说卷宗不能证明被告不是被胁迫的,对吗?有没有相关法律反驳法官的话?3、申请调卷后,法官说给调卷可是一直没给调,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期限?以上问题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法官的意见有道理,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等于没有受胁迫。因为刑法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与民法“胁迫”的构成不同,前者的标准更高更严格,不满足该罪的犯罪构成也可能满足民法“胁迫”的要件。

但是,我觉得你没有分清证明责任,对证明标准也有误解。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对方主张写欠条的时候受胁迫,那么“受胁迫”的证明责任就在于对方,但对方如果仅仅口头提出胁迫,显然不能达到证明标准,是典型的口说无凭。在对方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前,你无需到公安局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胁迫对方。你这样做,是把难度很高且本无需承担的证明责任往自己身上揽。

你在诉讼中应该提出,对方应对“受胁迫”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仅提出口头主张没有任何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没有达到证明要求,法院不应采纳对方的主张。法院如果因此判你败诉,上诉理由也应该针对这点,对方根本没有证明受到胁迫,为什么一审法院就认定他写欠条的时候受胁迫了呢?难道每一个给别人写下欠条的人,都可以仅凭口头主张写欠条的时候受到对方胁迫,而不承担还款责任?追问

因医疗纠纷被告写下欠条,被告反悔偿还欠款,原告现在起诉到法院,案由是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案件,被告跟法官说,因原告胁迫才写的,法官给原告两个选项,民事借贷和医疗赔偿,法官说从中选一个,要不然没法下一步进行。必须按照法官给的民事借贷和医疗赔偿选一个吗?有第三个选项吗?偿还欠款和民事借贷有什么区别?

追答

你可以选医疗合同纠纷或者侵权损害赔偿,但不能以民间借贷起诉,因为借贷没有事实根据。必须要说明这个欠条的来龙去脉,是医疗服务有瑕疵或者违约后对方同意承担的合同责任,还是给患者造成损害而同意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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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3
法斗士网左飞律师为你解答: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的真实发生,并且有欠条,是可以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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