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国家体育政策法规的执行与监督,规划与协调全区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体育公共服务与体制改革。以下为详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 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3. 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 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 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7. 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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