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地一致吗

如题所述

  1、在当事人申请领取、换领、补领身份证时,必须交验户口本原件才能办理,此时的身份证地址,与该户口本首页的”住址“是必须一致的;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13条的规定,户口是可以迁移的;
  3、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户口迁移并不会改变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使用效力;
  4、综上述,在当事人申领身份证后,又迁移过户口,但是该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地址与户籍地址,是可以不一致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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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7
  户籍地,就是你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的住址与户口簿的住址应当一致,即使不一致也不影响其实际使用。当然,如果身份证的住址与户口簿的住址不一致,可以拿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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