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设立投诉电话:0351—3190178;0351—3046562。
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一)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滥用职权、不遵守法定程序执法的。
(三)无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或者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
(四)不使用法定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票据的。
(五)不落实罚缴分离规定及擅自挪用或者处理没收扣押财物的。
(六)刁难、谩骂、殴打行政相对人的。
(七)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
(八)拒绝、推诿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的。
(九)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九不准”!山西省教育厅设立投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