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没上班 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关系 那和原来单位还有关系吗

我是一名商业职工, 98年单位说企业改制,不让我们上班了,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养老保险也只交到99年底。我想问,我们与原单位算什么关系?问了单位负责人,说是停薪留职,但也没有停薪留职手续。要求回单位上班,种种借口不可以, 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这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历史问题,这类问题只能交由地方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判决,向地方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你的权力即可,最好可以联系部分与你一样的商业职工,更能引起地方政府、媒体及企业重视。你们与原单位的关系不能用简单的劳动关系来定义,但是肯定不是单位负责人说的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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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7
标准劳动关系即 全日制劳动关系唯一性。
98年发生争议 ,不让进,有没有解除?,如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必须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还有 98年后,有没有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 像你这个情况,当时应找仲裁、或 发个《关于要求恢复岗位工作通知函》给公司(法人)
第2个回答  2013-07-02
没有关系吧!救助法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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