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寄件时应当接受、配合寄递企业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寄递企业进行核对、登记。
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快递禁寄物品范围的界定,具体为:
1、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2、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