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人脸识别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要在法律的角度上对人脸识别的使用范围和权限进行一个明确的约束,才会让人脸识别对我们这个社会提供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觉得人脸识别是一种技术上的进步,如果运用在生活中的话,还是可以给我们普通人带来很大的一个方便的,而且人脸识别的运用,也可以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的安全,因为根据以前的一些新闻也可以看得出来有一些犯罪分子,有一些通缉犯,他就是因为被人脸识别的系统捕捉到了,所以最后被抓捕归案的,所以人脸识别这个东西,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一些好处。
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发生了一些因为人脸识别而引发的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有的人去动物园也会被人脸识别的设备要求扫描一下人脸面部信息,甚至更加无理的有的人在上厕所需要厕纸的时候也需要扫描人脸识别,甚至有的地区在倒垃圾的时候也需要扫描人脸识别,而之所以要进行这个操作,当地的一些部门的说法就是为了防止人们乱扔垃圾,如果进行人脸识别的话,第一就可以对那些乱扔垃圾的人进行警告,第二也可以记录是谁乱扔垃圾的,方便后续的处理。
我觉得这种行为就是完全是在滥用人脸识别,因为人脸识别说到底是个人的隐私,作为一个个人他是可以提供也是可以拒绝提供的,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是默认了公民可以提供,比如在南京的一些售楼处,他就在自己的售楼的地方安装了一些人脸识别的设备,而他安装这个设备只是为了方便自己的房子进行定价而已,对于看房者来说是一点好处没有的,而人脸识别其实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关公民的金融安全和信息安全,一旦被不法分子控制的话,是会对公民造成一些损失的,所以在法律上必须对如何使用人脸识别进行一个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