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提交辞职申请,擅自离岗一个月,现在回来索取风险金,不给就走法律程序

小型加工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现在一名员工因与主管闹矛盾擅自离岗旷工一个月,现在回来要工资以及风险金,态度嚣张蛮横。工资已经按照实际工作量给她结算,但是还有1000元左右的风险金,因其未按照正常辞职程序辞职,因此不打算给她,现在她要走法律程序,我宁可认交罚款,也不给她风险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劳动局给我开罚单还是法院给我开罚单,会罚多少钱,罚完款之后还有其他的处罚吗?劳动局或是法院会强制我把风险金给她吗?如果我还是不给,会怎么处罚我?

你好。
1、你们企业的风险金是什么性质的风险金?在法律上,不同性质的债的种类约定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是工伤风险金、执业疾病风险金等,则该员工没有理由索拿;如果是失业风险金、辞退风险金等等,则按照你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该给多少给多少,不该给就不给。以上是处理你这个事的法律基础;
2、如你所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办: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形成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依照《社保法》则应当补缴并承担滞纳金、利息损失、社保局罚款。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纠纷,双方均有权将纠纷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在劳动局里头)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去法院起诉(我感觉你这方面好像懂一点);
3、你所说的未按照正常程序辞职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虽然也应当服从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但是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里没有劳动合同的限制,其实你的企业是吃亏的,涉嫌违反《劳动法》;,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你都很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并且行政部门的罚款也会罚到你头上,到时候成本可就不止一千元了,相当多的机会成本就浪费在这个小小员工身上了;
4、因此,此事宜私了,绝对不宜公了。我看你这个员工不是很懂法律,应该不会懂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求偿权。建议你给了这笔小钱,不要做意气之争。如果你坚持死扛,那么等她把这事情上到法律程序之后,你将会面临劳动局、社保局的罚款,强制补缴社保基金,强制双倍给付工资,强制承担仲裁费用或诉讼费,十分划不来。生意人嘛,退就是进,你说呢。追问

您说的在理。不过这个员工背后有以前离职的员工在挑唆,劳动法的事应该是懂的。我怕事情不是风险金那么简单的,如果我服软把风险金给她了,她可能会继续要双倍工资,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我们办厂不久,现在还处于亏损状态,每月的五险一金对我来说是很大的负担,不是不考虑员工的利益,是暂时没有这个条件。现在这个员工还在挑唆我厂里在职的员工辞职。如果我给了她风险金,她还是没完没了地要挟我,那我怎么办?

追答

你要了解,法律只是武器,不是万能药。如果此人人品低劣,你即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也会留下麻烦,因为她光脚不怕怕穿鞋的,可以想出很多办法骚扰你。不过1000元都要争破头的人,可见还是有软肋,你最好先礼后兵,当着有威望的员工和管理层的面,做好录影录音,把钱给了,说清楚道理,跟她说:挑唆员工辞职的行为属于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保留起诉的权利。话的意思就是如此,要委婉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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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9
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给员工发放双倍工资,未给员工缴纳保险,企业应该给员工进行社保的补缴,企业这边确实是有违反劳动法行为,但是这不是员工旷工且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借口,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可以以此理由拒绝发放工资以及任何补助类福利,比如你说的风险金,旷工方面,只要你可以拿出旷工的证据,可以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但是之前我说的双倍工资,社保补缴这类,如果员工能提供出有力证据,企业这边恐怕需要去进行补偿,如果企业方面拒不执行,员工可以走法院途径对企业进行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5-08-23
  劳动者未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6-19
1,你要消除该员工在你厂的一切证据,因没有和你签你劳动合同你可以否认你厂有该员工。2,如走法律程序,势必麻烦的不是你,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所以该员工为1000块钱走司法程序,不太现实,也不具有可操作性。3,如果真走司法程序,也不会罚你款,如果其胜诉只要赔偿该员工其风险金即可,但其也没有胜诉可能性,只要你按我第一条去做追问

您的回答在情感上给予我很大支持,其实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现在这名员工的态度就是,她也不在乎这1000元,但是为了这件事情要让我不好过,要捅到司法部门,让他们制裁我。她和我们公司之前离职的员工现在还有联系,我怕那个员工会出来作证证明我们之间的雇佣关系。我主要是想知道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以做好心理准备。如果我败诉,相关部门会强制我与其他员工签订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吗?

追答

哎呀,不要怕了,让她折腾,别理她就是了,这样的事,我还不信她能掀起一个什么名堂,别去管她,你只要拆除她的一切记录就行了,还有告诉你厂里的员工,不要说有这个人,最坏的结果是,让她告就是了,她能告起来还真算她有本事,还有一个做企业的,这样的情况肯定是不能妥协的,如果这次妥协,下一次是不是又有跳出来叫嚣的,当然,在利润合理范围内企业要想做大做强,也要多多关注关心一下员工的利益,这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大家法制观念也越来越强了,懂劳动法的也越来越多

第4个回答  2013-06-20
风险金是按月扣除的“辞职风险金”,每月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辞职押金,如果员工按照正常的辞职流程办理辞职,该风险金将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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