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80年已经36年现在要要换假肢社保15000装好的假肢单位出钱可以

可以法定补助吗

五级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假肢维修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如果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包括辅助器械更换和旧伤复发费用,更换费用自行负责。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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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7

15000是社保定额报销的假肢款,四年更换一次。

单位可以提前垫付,但一般不会再出钱装更好的。

第2个回答  2018-06-28
看不懂你说的老工伤80年已经36年什么意思,还有什么社保15000装好的假肢

当时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应该已经批准你安装假肢,也告诉了你要申请,而且只能去固定的假肢安装机构,而且选的价值的费用都有限额,超过限额的要自费。在使用期限内不可更换,保修期内又故障的定点机构可以维修,超过保修期需要维修的,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更换。工伤职工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辅助器具的,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提出确认申请并经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费用。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配置费用:(一)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配置辅助器具的;(二)在非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三)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四)违反规定更换辅助器具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配置费用。
第3个回答  2018-06-27
换假肢不在工伤与保险赔付范围内,但社保可以报销一部分追问

假肢坏了用铅丝帮着走路,工伤五级社保保险一万5千有不能用装好的假肢费用,谁负责

追答

工伤已赔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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