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某日(为避免麻烦隐去具体时间)过马路时,被一超车的出租车撞成重伤,当晚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肇事方在事出后第2天垫付了1万多的治疗费后不再肯出钱,截至事发第4天欠医院3万多,期间,对方多次提出要提车,我们未肯。事发第7天警方到医院录口供,并下达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通知我们要于事发第10日之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否则视为放弃,离最后期限我们只剩两天。事发第8日和第9日上午,与肇事方协商,对方最多肯出5万,而此时医院欠款已经达到4万,离出院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些钱无法维持正常治疗,警方马上到扣车期限,时间太紧迫我们无奈只得将其出租车进行了财产保全。然而事发第11天,交警仍未下达责任认定书。
疑问:
1.医院录口供那天(事发7天),交警说他们没有权限继续扣车,如果我们和肇事方达不成协议,那么必须在事发第10日之前申请财产保全才能继续扣留对方车辆。疑问:不是说公安机关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20日吗?为何才10日就没有权限扣车了?
2.事发第11天,责任认定书仍未确定,疑问:不是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为何又这么短?
3.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而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必须要以责任认定书为前提?疑问:那么,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下达之前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财产保全,接下来要怎么做?如果责任认定书迟迟不下达,我们在不清楚责任划分的情况下如何诉讼?
4.我父亲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至少一个月后才能出院,伤残鉴定还无法做,而且要在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疑问:我们的损失处于不确定状态,没法向法院明确诉讼请求,如何在申请诉前保全之后15日内无法进入诉讼程序?
请问您是否知道何时做伤残鉴定?如果要治疗结束后才能做的话,15天的期限我们来不及啊。
追答伤残鉴定可以在法院上诉过程提出申请,由法院组织摇号选出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