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和借款方的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别如下:
【1】出借方:是指将钱借出去给别人的一方,借出后可以享有债权,这里等同于债权人。我们在借钱给别人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如果对方拒不还款,我们就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2】借款方:这是指需要借钱的一方,我们如果向别人借了钱,就有还钱的义务,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需要还钱给出借人,这里等同于债务人。
拓展资料:
一、民间借贷时应保留的证据
1、借条等书面材料
借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发票、担保手续、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还款通知书、还款付息凭证等书面材料都是传统的证据材料。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起诉时,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如果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的,一定要说明来源。
2、证人证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3、录音等视听材料
视听资料是指用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现在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二、民间借贷时注意事项
1、尽量通过转账少用现金。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2、一定要有书面借据。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存在败诉的可能。
3、现金还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否则出借人否认还款,借款人提出的已还款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4、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超过3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出借人又无证据证明催要过,有可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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