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如题所述

一、军婚的孩子有什么特殊待遇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二、国家对军嫂有哪些优待
1、军人配偶荣誉金。
2、随军补助。国家规定,如果军嫂来到驻地,没有的,可以每月领取随军补助,补助的标准不一,范围大概在1000~2500块钱之间。
3第三、两地分居费。由于军人要执行职务,与配偶聚少离多,所以国家会给军嫂们发放两地分居费,
4、搬家补助。军人执行任务时,由于工作调动,需要搬家的,或者需要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搬家补助。大概在5000块钱左右。
5、租房补助。如果军嫂的户口在军人驻地,且虽然随军,但没有随队的,可以领取租房补助,每个月大概在1500元左右。
6、保教费。如果你的孩子在六周岁以下,那么你每月可以领取150元的保交费。这个保交费的数额不等,而且随着国家财政的发展会进行调整。
三、军人的职责:
1、保卫国家安全
2、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
3、政府政权稳定
4、社会安定
5、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法律依据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第七条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一)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无隶属关系部队的军人子女,没有条件入本单位幼儿园的,可以就近就便入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享受办园单位军人子女待遇,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
(二)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对没有条件入部队或者地方公办幼儿园的军人子女,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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