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如题所述

婚内财产协议自己写的,若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法定条件一般包括:

1、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

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若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除外。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一方是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一般都不得反悔;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约定履行。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1、婚内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

将婚内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

不过,公证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即可。

2、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双方做财产协议约定时,必须是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如果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比如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么都不能订立财产协议。协议具体约定的内容注意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限制一方的基本人身权利。

3、双方意思表述要明确

跟一般合同订立一致,双方必须有明确的意思,避免履行协议后,双方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等。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两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财产给子女,但没有履行交付或变更登记的义务,便不能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一般不能直接认定财产已经属于子女所有。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之后夫或者妻一方在婚内对外形成的债务,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内财产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无效。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