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一个员工2011年1月到7月上班,8月起就休病假一直没来上班,医疗期三个月内我们发放50%的工资,医疗期满11月12月两个月她休事假没有工资。我想问一下在今年计算社保基数时,对于2011年她的基数如何确定。她1-3月月工资为3500,4月份起月工资涨到4000:
方法一:(3500*3+4000*4+2000*3)/12=2708.33
方法二:(3500*3+4000*9)/12=3875
方法三:(3500*3+4000*4+2000*3+4000*2)=3375
请指点指正,谢谢。
这个我知道,我是打了这样一个比方,因为我们公司办公室人员的确基本就是基本工资,没有其他补贴,也很少加班(即使加班也换休了),唯一就是年终双薪我知道要计算在内,但是因为她休长时间的假所以年终奖没有了。所以在这样一个例子的情况下,3500、4000的确是她每月的应发工资(扣除税和公积金前),那么应该怎么计算?
追答那就是(3500*3+4000*4+2000*3)/12=27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