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始祖神话????????

谁知道??

  1、侗族的族源

  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她的族源更是源远流长。广泛分布在我国东南方的印纹陶诸文化,是目前所获得的最早的包括侗族先民在内的南方民族来源的资料。有人认为:创造这一文化的人们后来发展为楚族群,是“祝融之后”,或者是发展成为夏禹诸部落。到了战国时期,进一步发展成为分布在我国东南和南方的“百越”民族群团。
  “百越”,亦写作“百粤”,因其分布面广,内部“各有种姓”,所以被称为“百越”。越人的分布范围,有的说在江南;有的说自会稽至交趾;有的认为包括中国南方和越南北部;有的认为包括现在的中南半岛诸国。较为一致的意见是:越人主要分布在今天中国的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台湾、广东、广西、安徽、湖南、贵州、云南诸省区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北部。
  春秋晚期至战国前期,越人的主要一支曾在今浙江一带建立强大的越国,共传8代君王,历时160多年。曾向周朝贡,尊周天子为“共主”。周天子也赐以祚命,封为方伯。越国曾与当时中原国家会盟,雄视江淮地区,号称“霸主”。后来越被楚所灭,从此分散,诸侯子争立,有的称王,有的称君,活动于江南沿海一带,均朝服于楚国。 战国后期,除有百越名称外,还有扬越的名称,即扬州地区的越族。扬州包括今淮南、长江下游和岭南的东部地区,有时又包括整个岭南地区。所以扬越实际也是战国以来至秦汉时期对越人的另一种泛称。
  秦汉时,泛称中国南方民族为越族,史称“北方胡,南方越”。由于历史的发展和变化,汉初,越已逐渐形成几个较大的部分或支系,即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雒)越。东瓯在今渐江省南部的温州一带;闽越在今福建省福州一带;南越在今广东省境内和广西及其以南地区;西瓯分布在今广东西部、广西南部及其以南地区;骆(雒)越主要分布在广西和越南的北部。这些部分都形成了政治中心,都与汉王朝有密切关系。比如闽越第一代君主无诸和东瓯第一代君主摇,都受汉朝封号。南越王赵佗原是河北真定人,秦时为南海郡龙川令,后为南海郡尉,乘秦末之乱,于汉初以武力击并了桂林、象郡,占有整个岭南3郡,建南越国,对汉朝时臣时叛。西瓯似未有统一的政治组织,处于部落分散状态,被秦征服后属桂林、象郡,后又被赵佗征服,成为南越的一部分。“骆越”一称,有人认为西瓯与骆越同族异名,有的认为是两个不同的部分。越族建立的这些政治中心,后来都被汉武帝征服,改为汉朝的郡县。此后,百越这个名称在史籍上逐渐消失。
  侗族源于百越,这已成为史学家们的共识,但具体源于百越的哪一部分或者是说侗族源于百越的哪一支系,则看法不完全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较典型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侗族是由古越人中的骆越支系发展而成的,主要依据是历史上骆越的分布地就是今天侗族的分布地。而且在文化上有许多共同之处,是骆越文化的直接继承者之一。以后分布在这一地区的骆越之民又被称为“僚”(音老)。因此侗族的来源大致可表述为越--僚--侗族。
  第二种意见认为,侗族是由古越人中的干越支系发展而来的,其后被称为“东越”或“东瓯”。大约在战国初期,西迁岭南落居在今天的梧州一带,继而逐步发展为东达怀集、高安、罗定,西及柳州、象州、武宣、贵县,南至玉林、北流、信宜,北抵鹿寨、荔浦、恭城、贺县。即粤西、桂东相接之地,史称其民为“西瓯”。约在唐代以前,又在“西瓯”的基础上,随着自身发展和外来因素的影响,逐渐地发展为新的人们共同体,即侗族。然后才迁居到今天侗族分布的地方,这就是所谓的“外来说”。并认为侗族的自称是从“干”演变而来的。
  第三种意见是相对于“外来说”的所谓“土著说”。“土著说”认为,今天的黔东南和湘西南的大部分侗族地区,春秋战国至秦时,属黔中地,居民被称为“武陵蛮”,又因境内有五溪(《南史·蛮传》载:雄溪、■溪、辰溪、酉溪、■溪),六朝时被称为“五溪蛮”。所谓黔中蛮、武陵蛮或五溪蛮,概谓之南蛮,这些显然都是统治阶级对居住在这一地区民族的侮辱性的泛称,其中就包括有侗族先民的成分在内。这是土著说的第一种说法。土著说的第二种说法是:侗族先民是由百越中的“区”人发展而成的。持这一说法的学者认为,越人居住区域较广泛,如《汉书·地理志》引臣瓒的话说:“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逸周书·王会解》中有“区阳以鳖封”的记载,这里的“区”似是指活动在沅水中游一带的越人而言。“区”的活动区域在“阳”。“阳”之所在据王念孙引《荆州记》说:“武陵郡西有阳山”。西汉武陵郡西有阳山郡,治义陵,即今之溆浦县。溆浦之西是今之辰溪、泸溪、怀化县一带。
  以上几种较为典型的关于侗族来源的说法,论证都比较充分,尽力旁征博引,不仅利用汉文文献,同时也利用实地调查资料和民间传说资料,有的还利用了近期从地下挖掘出来的考古材料等来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力图以此来说服对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侗族来源仍然是侗族史研究中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这一事实的存在从另一方面又说明了侗族来源的“多源性”。
  笔者认为,侗族来源于古代越人;当越人在历史上消失之后,这一地区又出现了僚人;当僚人在这一地区消失之后,又同时出现了包括侗族在内的多个近现代民族共同体。
  越人见诸于汉文文献始于战国,到秦汉时仍“各有种姓”,分布甚广。据罗香林在《中夏系统之百越》中称,越有于越、瓯越、闽越、东越、扬越、山越、南越、西越、骆越、腾越、滇越等等。他们的分布地正如吕思勉在其所著的《中国民族史》中所概括的:“自淮以北皆称夷,自江以南则曰越”,而且有较突出的文化特征,如语言为粘着型,断发文身,契臂为盟,多食海产,巢居,善于使舟及水战等。显然,越人是一个典型的直接从氏族、部落发展而成的古代民族,即第一种类型的民族。那些各有“种姓”部分,就是越族的各个支系。她们中的几个主要支系大致的分布地是:南越分布在以番禺(今广州)为中心的地区;闽越分布在今福建省一带;滇越分布在今滇池周围地带;山越分布在今安徽、江西和湖南东北部;西越、瓯越和骆越分布在今广东西部、广西全境和越南北部。由此看来,侗族来源应是与瓯越、骆越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当然也不排除与之毗邻、杂处的民族。比如武陵蛮、黔中蛮或五溪蛮,乃至“区”人、干越等等。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不同于氏族、部落。氏族是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人们共同体。而民族则是以地域为纽带联系起来的人们共同体。因此这些来自于同一民族的各个部分或不同的民族又在同一地域上结成了新的民族,使旧的民族逐渐消失,新的民族逐步形成,其名称也就出现在史籍上了。
  当百越民族消失以后,在魏晋南北朝时,这一地区开始出现僚人。《隋书·南蛮》卷八载:“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曰俚、曰僚、曰伶,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从这以后,记载这一地区民族的活动更为具体,而且从记载中直接可以看出与侗族有关,甚至有直接记载侗族的。如《宋史·蛮夷传》载:“宝元二年(1039),辰州秸僚三千余人款附”。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峒僚者岭表溪洞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拓浸广。”《明史》称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吴勉为“蛮僚”。明邝露在其所著的《赤雅》一书中更为明确地说:“侗亦僚类”。
  由以上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大致看出侗族来源的脉络。下面我们再从越人、僚人、侗族的文化特征等方面来探讨其来源的相续性。
  语言是人们交际的重要工具,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介体。语言是构成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一般说来,一定的语言属于一定的民族,一定的民族离不开一定的语言。语言又具有传承性,现在的语言是从古代发展而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语言本身就是一部历史,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历史。因此,语言对于探讨民族的来源是很有帮助的。越人虽然离我们所处的时代相当遥远,而且留下的语言资料也较少,但我们仍可从有关的汉文史籍中找到一些依据来进行比较分析,如《越绝书》、《吴越春秋》、《说苑》、《方言》等就有这方面的资料。从这些书中我们可以寻觅到一些方言词汇,特别是西汉刘向《说苑·善说》中有一首用汉字记音的《越人歌》,记载了春秋时代楚国令尹鄂君子皙在游船上榜■越人拥楫而歌的歌词,既有汉字记越语的语音,又有当时楚语的译意,是探讨壮侗语诸民族族源的重要资料。经有关专家研究认为,它与侗族早期民歌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表明古越人语与侗语有亲缘关系。侗语与僚语的关系更为密切。据《广西通志》引《庆远府志》记载,僚人语言的基本词汇与侗语基本相同。比如,僚人称母为“乃”,称弟为“农”,称穿衣为“登苦”等等,均与侗语相同。从越人到僚人再到侗族,其间虽经历了二千余年的历史,民族之间有分化、融合和沧桑变化,但从语言的比较中可以看出,距今二千余年的古越语与今天的侗语相近,而在越人之后形成僚语则又与侗语的词汇基本相同。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越语、僚语与侗语有先后的传承关系。
  从住房来看,越人、僚人均住“干栏”式房屋。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侗族的住房虽有所变化,但仍保留着“干栏”式。《博物志》载:“南人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这里所说的“南人”当包含“越人”,“巢居”是一种以茅草、木头为材料的简易楼房,上层住人,下层圈畜或存放柴草。“巢”是这类建筑的汉称,形似鸟巢,古越语称为“干栏”。由于受方言、土语的影响,有的又称之为“阁栏”。继越人之后的僚人亦住“干栏”。《北史·僚传》载:“僚者,盖南蛮之别种,散居山谷,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唐书·南平僚》中对僚人的“干栏”有了更进一步的记载:“人并楼居,登楼而上,号曰干栏”。继僚之后形成的侗族房屋也是“干栏”,有些地方至今仍称之为“阁栏”。《贵州图经新志·黎平府风俗》载:“洞人,……其所住房用竹为阁,或板为之,人安其上,畜在其下”。这种房屋在现在的侗族聚居区仍然比比皆是。
  从宗教信仰来看,越人信鬼神,尤以“鸡卜”为最。《史记·封禅书》载:“是时既灭南越,……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以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汉书·郊祀志》也有类似记载:“粤人信鬼,而以鸡卜”。汉代以后鸡卜之俗仍在越人后裔中流行,如唐代柳宗元《柳州峒岷》诗云:“鹅毛御腊缝山■,鸡骨卜年拜水神”。宋人周去非在其所著《岭外代答》一书中对鸡卜则有更详细的记载:“南人以鸡卜,其法以小雄未孽尾者,执其两足,焚香祈祷,所占而卜杀之,取腿骨冼净,以麻线束两骨之中,以竹挺插所束之号,俾两腿骨相背于竹挺之端,执挺现再祷”。“乃视两骨之则,所有细穴,以细竹挺长寸余者遍插之。或斜,或直,或正,或偏,各随其斜、直、正、偏而定吉凶”。以鸡卜定吉凶的习俗从越人至僚人一直流传到侗族。《贵州图经新志·黎平府》载:“洞人病不服药,惟于古木水边祭鬼,以鸡以卜吉凶”。《平乐县志》载:侗僚“婚葬用五行,以鸡骨卜吉凶”。这种情况,目前在一些侗族地区仍可见到。
  越人有“椎髻”的习俗,如《吴越春秋·吴王寿梦传》载:“寿梦曰:孤在蛮夷,徒以椎髻为俗”。《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说南越王赵佗也行“椎髻箕踞”之俗。《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凡交趾所统,……项髻,徙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僚人也有这一习俗,如《太平寰宇记》载:“蛮僚之类……椎髻”。侗族仍保留有这一习俗,如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称:“在辰、沅、靖州等地,有仡伶、有仡■,男未婚者,以金鸡羽插髻”。乾隆《柳州府志》载:“……峒人,椎髻”。。
  越人有“凿齿”的习俗,如《淮南子·坠形训》说:“凡海外三十六国,……自西南至东南方,……凿齿民”。《战国策·赵策》说:“黑齿雕题,■冠秫缝,大吴之国也”。晋代著名史学家习凿齿,荆州襄阳郡人,很可能就是凿齿人的后裔 。所谓“凿齿”、“黑齿”,都是拔牙的习俗。僚人也有这一习俗,如《太平寰宇记》载:“蛮僚之类凿齿、穿耳”。侗族一些地方的青年男女,喜将一二颗门牙镶成“金牙”或“银牙”以为华饰;在人死后,如果牙齿尚齐全,必须敲掉一颗门牙以后才能入棺埋葬。这说明凿齿(打牙)在侗族中仍有遗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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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08
古歌有说,上古之后,侗族从黄河上游过天山脚翻山到长江上游,一路下至干越地区、再下南越(骆越),转至现在的居住地,整个迁徙路程呈S型。根据古歌、款辞及各类传说整理,侗族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上古时期、中古时期和近古时期、近代、当代五个时期。古上时期主要讲萨天巴创世、姜夫马王修天地,大神造人遭挫折,姜良姜妹救世、万亮战魔等神话传说。中古时期,主要的大事是三古王立下族规。近古时期主要是讲款文化时代。款文化时代比较出名的有兴延款首、飞山王杨再思、吴勉王等历史英雄人物。
一、上古时期
1、萨天巴创世。萨天巴是侗族最高的神,在侗族神话中是创世女神,古歌记载,“萨天巴生活在天外的上界,生出诸神,管理着莽莽上苍,七十二路神灵拥戴她为王”,“萨天巴招呼诸神到身旁,要给天换个形状,封姜夫为修天神将,要给地换个模样,封马王为治地的神王”,于是开始创世,而天地分,萨天巴在天地分开后造太阳月亮、造万物。萨天巴是守护人间免遭滋扰是战护之神,是宣扬教化、引导死者之魂回归祖先之地的引导之神,萨天巴是创世女神、战护之神、教引之神三个神职的统一。侗族每个村寨建寨之初必先设萨坛,请萨神,萨神是侗族各村寨普遍信仰祭拜的首神。
2、姜夫马王修天地。姜夫马王受萨天巴之命,姜夫修天,“姜夫竖起擎天柱,扯起天蓬来盖上,天柱把天高高地撑起,从此分出了地下和天上”,马王修地,“马王造五湖分五处,四海摆四方”,姜夫马王并为世间万物制定秩序。款首在将族源款的时候,开头辞就是“姜夫造天,马王造地,造天立地,造地立天,姜夫造城墙,马王造乡村,有了乡间有村寨,有了村寨才有人”,姜夫马王在侗族款辞中占据重要位置。
3、松恩松桑育生灵。松恩与松桑是人间第一对夫妻,繁衍了人类始祖姜良、姜妹,虎、熊、蛇、鸡、狗、鸭、猪、龙等动物,以及雷、风、土、火等自然物。
4、姜良姜妹救世。姜良姜妹滔天洪水后抚育后人,于是有了现在的人类。姜良姜妹在侗族人民心中是公认的侗族始祖,有个奇怪的现象是,苗人巫词中也有姜良姜妹,可见姜良姜妹在侗族苗族地区非常受到尊戴的。
5、万亮建太平。万亮是王素族长之子,为拯救六十种姓,借助各神赐予之物在金山银水旁诛灭魔王,从此定家邦。
上古时期,也称为开天辟地时期,侗族创世神话比较多,有的也和其他民族神话传说相融合,如侗款中有盘古开天之后一说,可见,各民族文化都是在交融中发展。
二、中古时期
1、古明王。古明王,传说为太阳之子,为古巨鸟鹏王生成,古明王感到人间离天神渐远、少教化、凝聚弱、难抵灾,遂在基弘山脚奉萨天巴、太阳神、雷神、鸟神四神,立定礼祭、定鼓楼、定款约、定言语、定规俗五规,建立人间社会,共同抵抗自然灾害,共生发展。古明王认为,萨天巴开创天地是创世之神,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戴,太阳神是驱邪之神,并赐予人类暖和光明,雷神是检察人间善恶之神,鸟神是人类安宁有序、生产丰收的守护之神,要祭拜他们。古明王定鼓楼、定款约、定言语让人能够更加紧密联系起来,有联合有场所,定规俗让人们有章可循,有所依托,教导后人崇天持义,促进和维护人的安定发展。按照天楼的模样来建立鼓楼,参照鸟的声音来建立语言,并制定了习俗。
2、古定王。或称王立,相传古定王少时善学习,崇善德,受一老者指点,授天书七篇,定王善兵法,懂治道,依天道而治,其治理期间治理有序,物资富足,平顶山北族、东族、西族皆来贸,均入广款,传扬道安民之教义。古定王考究天人之际,对内定立了五规五则,并传教化之道。对于五基五则,五基是饰服、房楼、桥廊、物用、天歌;五则指周天,地令,精灵约契,礼规,道传。七教主要是遵天之教、尊老爱幼仁爱之教、五界同处之教、集体之教、互助之教、自强之教、谦顺之教。古定王认为,桥是款联通道,楼在天地间立,人可尽万物而用,人的生活更符合天道。古定王认为,万物发展皆以天周而运之,察之可利天下,农事之大,在于地令,依时而种,与鬼神山魁订立不犯之约,以免受骚扰,同时要注重人的修养符合天道,知天义,忍入强,谦开天道。
3、古继王。又称古山王,成王之意,古继王年少时悟性高,知上古之事,好天之学,曾跟随祖父游历诸方国,是理道和方技的集大成者。继王以善治,广扬德,求天人之道,立民应之法,传民用之术,称为传四道七技。四道为平衡、中圆、蓄汲、安道。为众民永续传承、破阻解难而传七技,七技为款兵术、医药术、神形巫术、农术、工银术、筑建术、天迎术。
古继王在对天地人文的观察总结中,因果关系是事物和宇宙的根本,因果关系的前提是平衡关系,因果和平衡为横纵关系,平衡教导人们多予而后有回报,多取而后多有所失,如没来得及报,必将在下一代中有相应的果报;继王认为,万物遵循“中圆”之理,圆即事物的圆形运转,中是取阴阳之用,其间上下不能封顶;蓄汲,主要是蓄积外界之物,向外界借力之道,终始为一,化技为法;安道,即安人之道,通过立四道给子孙后辈在需要的时候助其走出困境。款兵术包含大兵法和小兵法,大兵法主要分四个方面,外界阴阳运用,山川河流的转化使用,物械类的使用和战术的使用四种,小兵法包括防攻动作、预设动作演练和实战对练提升三方面,据说实战对练是从云南学习而来,对提升动作武术有很大的作用。神形术,指巫术。天迎术,又称应天术,是对天行常作因应、促进事物发展的一种法则,是天道不变的原则和因时而变之法的运用。
第2个回答  2023-11-09
古歌有说,上古之后,侗族从黄河上游过天山脚翻山到长江上游,一路下至干越地区、再下南越(骆越),转至现在的居住地,整个迁徙路程呈S型。根据古歌、款辞及各类传说整理,侗族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上古时期、中古时期和近古时期、近代、当代五个时期。古上时期主要讲萨天巴创世、姜夫马王修天地,大神造人遭挫折,姜良姜妹救世、万亮战魔等神话传说。中古时期,主要的大事是三古王立下族规。近古时期主要是讲款文化时代。款文化时代比较出名的有兴延款首、飞山王杨再思、吴勉王等历史英雄人物。
上古时期:
1、萨天巴创世。萨天巴是侗族最高的神,在侗族神话中是创世女神,古歌记载,“萨天巴生活在天外的上界,生出诸神,管理着莽莽上苍,七十二路神灵拥戴她为王”,“萨天巴招呼诸神到身旁,要给天换个形状,封姜夫为修天神将,要给地换个模样,封马王为治地的神王”,于是开始创世,而天地分,萨天巴在天地分开后造太阳月亮、造万物。萨天巴是守护人间免遭滋扰是战护之神,是宣扬教化、引导死者之魂回归祖先之地的引导之神,萨天巴是创世女神、战护之神、教引之神三个神职的统一。侗族每个村寨建寨之初必先设萨坛,请萨神,萨神是侗族各村寨普遍信仰祭拜的首神。
2、姜夫马王修天地。姜夫马王受萨天巴之命,姜夫修天,“姜夫竖起擎天柱,扯起天蓬来盖上,天柱把天高高地撑起,从此分出了地下和天上”,马王修地,“马王造五湖分五处,四海摆四方”,姜夫马王并为世间万物制定秩序。款首在将族源款的时候,开头辞就是“姜夫造天,马王造地,造天立地,造地立天,姜夫造城墙,马王造乡村,有了乡间有村寨,有了村寨才有人”,姜夫马王在侗族款辞中占据重要位置。
3、松恩松桑育生灵。松恩与松桑是人间第一对夫妻,繁衍了人类始祖姜良、姜妹,虎、熊、蛇、鸡、狗、鸭、猪、龙等动物,以及雷、风、土、火等自然物。
4、姜良姜妹救世。姜良姜妹滔天洪水后抚育后人,于是有了现在的人类。姜良姜妹在侗族人民心中是公认的侗族始祖,有个奇怪的现象是,苗人巫词中也有姜良姜妹,可见姜良姜妹在侗族苗族地区非常受到尊戴的。
5、万亮建太平。万亮是王素族长之子,为拯救六十种姓,借助各神赐予之物在金山银水旁诛灭魔王,从此定家邦。
上古时期,也称为开天辟地时期,侗族创世神话比较多,有的也和其他民族神话传说相融合,如侗款中有盘古开天之后一说,可见,各民族文化都是在交融中发展。
第3个回答  2007-10-14
秦、汉时期,在今广东、广西一带聚居着许多部落,统称之为“骆越”(“百越”的一支)。魏晋以后,这些部落又被泛称为“僚”。明代邝露所著的《赤雅》中说,侗族也是属于“僚”的一部分。现在侗族的分布和属于“百越”系统的壮、水、毛南等民族的住地相邻,语言同属壮侗语族,风俗习惯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侗族可能是由“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侗族经过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于唐代由原始社会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人认为经过奴隶社会发展阶段。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省的新晃、靖县、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融水以及湖北恩施、宣恩、咸丰等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0293。
侗族使用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部两个方言。原无文字,沿用汉文,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现在大部分通用汉文。
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林木。林业以产杉木著称。以生产鱼粳稻为主,善用稻田养鱼。有自己的民间戏曲——侗戏。鼓楼、风雨桥、风雨亭是侗族的主要标志。
侗族的箫与笛是中国传统的乐器之一。侗族还以建筑艺术见长。每个寨子都有造型别致的木楼。这种不用一钉一铆的木结构建筑吸收了中国古代亭台、楼阁建筑的部分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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