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信,是国家的根基,人民(为人处事)的依据。)
原文: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来逆妇。宋杀其大夫。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为子、莒庆盟于洮。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
白话译文:
二十五年春季,卫军进攻邢国,礼氏两兄弟跟随邢国大官国子在城上巡察,两人左右挟持国子把他扔到城外,使他摔死。正月二十日,卫侯毁灭亡邢国。由于卫国和邢国同姓,所以记载卫侯的名字。礼至在铜器上作铭文说:“我挟持杀死国子,没有人敢来阻止我。”诚信,是国家的根基,人民(为人处事)的依据。
此文出自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僖公二十五年》
“诚”,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是一种美德。《名人名言》∶“诚即天道,天道酬诚”。言行须循天道,说真话,做实事,反对虚伪。意思为诚实。
“诚”本是自然固有之,效法天道、追求诚信,这是做人的道理、规律。二者在哲学上虽有区别,但从道德角度看,“诚”与“信”则是同义等值的概念,故许慎在《说文解字》云:“诚,信也。”“信,诚也。”基本涵义都是诚实无欺,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表里如一,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