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专人护理费用人单位支付标准是多少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自己家人负责护理,这期间的护理费是不是由公司来承担,那么公司需支付护理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另:已经评定伤残等级需要护理的护理费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标准有区别吗

在工伤住院期间应该由单位承担护理费用或者由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护理,如果员工自己找人护理的话,可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用,但是只有在单位没有安排员工陪护的情况下,单位才需要支付陪护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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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6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2个回答  2017-06-14
反正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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