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坐牢。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扩展资料:
案例:
深圳一名男子因在信用卡上透支超过17万元而被逮捕
近日,深圳宝安区警方逮捕了一名使用信用卡透支17万多元的男子,该男子在生意失败后无力偿还信用卡。
12月15日深圳宝安区沙井派出所接到辖区建设银行员工报警,表示2013年1月,一位名叫通用长期在银行申办信用卡,卡牌的变化已经支出,自今年6月18日之后不再报销,银行工作人员前来拜访,电话、信件等多次的价值补偿,通用电气已经被推迟,拒绝支付。
截至今年12月15日,葛慕龙的信用卡账户拖欠本金17余万元,利息1.9万元,滞纳金9000余元,共计2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随后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区一套出租房中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葛慕龙(男,57岁,上海人)。经过审理,葛某对龙某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介绍,由于企业倒闭,资金紧张,没有偿还能力。目前,葛慕龙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