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专长医师可以开诊所吗?

如题所述

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是可以开诊所的。

相关规定: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但是只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是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不可以开诊所。

专长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的条件:

1、取得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2、有与医疗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或承诺书(拟办理中医诊所备案)。

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

已经持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要开展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须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执业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人(指取得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下同)申请填报以下事项内容。

1、有医疗机构聘用的注册程序。

填写《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登陆“中医(专长)医师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点击完成后提交聘用医疗机构审核。

具体填写要求可参阅《中医(专长)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从“中医(专长)医师个人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2、无医疗机构聘用的注册程序。

若申请人无医疗机构聘用、且下一步拟申办中医诊所。可以先登陆“中医(专长)医师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拟备案的中医诊所名称、地址,点击完成后提交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二)医疗机构审核。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登陆“中医(专长)医师医疗机构管理”系统对申请人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医疗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并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携带注册所需要的纸质资料一式3份到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申报材料逐级上报,市级、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存留申报材料各1份。

(三)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1、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登陆“中医(专长)医师管理部门执业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地级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2、地级市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省中医药局审核确认。

(四)省中医药局审核制证。

省中医药局审核确认后,按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266号的要求制作发放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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