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分为哪两个方法介绍如下:
归纳法分为: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
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是根据同一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而推出这类事物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不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是根据某类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而得出该类对象全部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推理。它又可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法和科学归纳法两类。
科普拓展:
归纳法一般指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1、归纳推理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
2、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归纳法有两种常用定义:
1、一种定义为从个别前提得出一般结论的方法;根据这个定义,它包括简单枚举归纳法、完全归纳法、科学归纳法、穆勒五法、赖特的消除归纳法、逆推理方法和数学归纳法。
2、另一种定义为个别前提或然得出结论的方法;根据此定义,包括简单枚举归纳法、穆勒五法、赖特的消除归纳法、逆推理方法和类比法,而不包括完全归纳法、科学归纳法和数学归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