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年休假可以一起请吗

如题所述

产假可以和年假一起休,但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和年休假是女职工的两种不同休息权利,不相互冲突。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这并不影响其产假结束后在适当的时候继续休年假。但是,用人单位对于员工休年假的时间有决定权,即员工休年假的时间不能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如果员工的请假时间与单位的工作安排冲突,单位可以不批准休假,直到找到合适的时间。
女职工生育二胎的产假与第一胎的产假规定是一样的,都是98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工资,不得有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产假可以和年假一起休,但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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