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交通摩托车事故问题。

关于法律的交通摩托车事故问题。我有一个朋友去坐他朋友的摩托车,但是他朋友的摩托车一共拉了5个人,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超速,超载,摩托车自己摔下去撞在路边中间的花栏,坐油箱前面的一个人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伤稍微重一些,其它三人情伤,但是摩托车车主有不是驾驶员摩托车本身,摩托车驾驶员还没有驾驶证,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朋友也是受伤者,他的医药费谁出,死者的赔偿和我朋友有多大关系,是否应该赔付死者,按道理是应该是摩托车驾驶员和摩托车主人赔偿。请问有关法律老师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这个事故所有人都有责任,但摩托车当时的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主,只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摩托车驾驶员无力赔偿时,摩托车车主也要赔偿。因为车是他的。但主要赔偿认还是骑摩托车的驾驶员。
同时其他乘坐摩托车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你的朋友,在明知道摩托车超员的情况下还继续乘坐摩托车,明知道是违法行为不去制止,还继续参与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责任,你朋友的治疗费摩托车的驾驶员承担70%,你朋友自己承担30%。其他的人员都是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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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9
所有法律责任由肇事者与车主负追问

但是现在死者要向剩下四人要安埋费,和赔偿金。

追答

他们的请求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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