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出轨,和他在21年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我,前夫每月给1500生活费,并承担教育费医疗费,前夫断断续续给生活费,到现在期间,经常因为不想给抚养费对我各种辱骂,删除好友等操作逃避责任,现在我要怎么要回应得的抚养费?和迁回小孩的户籍?
1,离婚后未给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平时没有留存缴费收据,现在怎么才能追回?
2,他广东,我四川,小孩户口在广东,从小在四川长大,念书,现13岁,沟通过,小孩也不想回广东读书,但迁回户口男方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前夫在离婚后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给付抚养费,这是违反协议的行为。因此,您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要求前夫支付未付的抚养费。
针对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如果您想要追回未支付的抚养费,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包括离婚协议、抚养费支付记录、前夫的收入证明等,以证明抚养费的未支付情况。
关于迁回小孩户口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如果您的前夫不愿意将小孩的户籍迁回广东,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协议中,您可以考虑增加抚养费的支付条款,或者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求前夫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在处理此事时,您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并与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总之,如果您想要拿回应得的抚养费,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