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政处罚后是否结案

如题所述

醉驾行政处罚后已经结案。
醉驾行政处罚书下来了也就意味着处理结束。而且根据规定,已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处理结果已经确定并告知当事人,不可更改。
醉驾被抓后流程:
1、醉驾被抓后,首先会被交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2、报告出来后,会通知当事人去领取验血报告,拿到报告后,如果酒精浓度小于80的,会被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2000元;如果酒精浓度>80的,就属于醉驾,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能参加驾考,同时还会被提起公诉;
3、交纳一定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进入取保候审状态,等待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向醉驾人员下达起诉书;
4、法院受理后,根据司法局出具的调查建议进行审判,下达判决书;
5、领取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到指定地点领取当时缴纳的保证金,最后去服刑。
醉驾证据不足处理如下:
1、检察院认定醉驾的案子不符合起诉条件,证据不足,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补充证据;
2、如果证明构成醉驾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3、如果证据仍不足的,适用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则,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如果证明构成醉驾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仍不足的,则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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