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交身体条件证明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此外,申请人应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驾驶人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4、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5、如需线上委托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录入委托书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

申请办理时,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受理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线上委托办理业务的,代理人需出示电子委托书,经核验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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